栏目:常见问题 人气:0 日期:2025-12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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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先生在上海工作已满12年,2007年至2017年期间按最低基数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,并存在大量个税“0申报”记录;2017年起,社保与个税按一倍基数缴纳,并于2017年12月取得经济师中级职称。他自认为居住证持有时间、社保与个税缴纳月数均超过84个月,且三者基数一致,职称也已取得,理应符合居转户条件,但申请却未获通过。 问题出在年限的有效性上。2007至2017年间的低基数缴纳及长期0申报,不符合“有效累计年限”的审核要求——居转户所要求的7年社保,不仅需时间达标,还需在最近4年满足一定基数水平(通常不低于1倍社平工资),且个税申报必须真实、连续、与社保单位一致。李先生真正符合累计条件的时段,可能仅从2017年后开始计算。若希望提升申请合规性,建议在后续年份逐步提高社保基数,例如2019年起达到1.2倍以上,最后3年维持在1.5倍以上,以增强材料匹配度。 类似情况也出现在孙先生身上。他自2009年起长期按2倍社平工资缴纳社保,但在2017年3月离职后,原单位未缴当月社保与个税,新单位虽于4月入职并完成补缴,却仍被认定年限不连续。这是因为社保补缴部分不计入居转户所需的累计年限。针对此类中断,若已持有与岗位匹配的中级职称,且后续社保、个税持续合规缴纳,仍可重新规划申请时间点。 王女士的案例则涉及劳动关系合规问题。她持证满7年、社保按一倍基数缴纳、也取得了中级职称,看似条件齐全,但税务系统显示其同时在多家公司以“工资薪金所得”申报个税,构成多重劳动关系。根据现行政策,居转户申请人只能存在一份合法劳动关系,其余收入应通过“劳务报酬”等非工资形式申报。目前个税系统已无法合并多份工资薪金记录,建议立即终止其他单位的劳动合同,确保劳动关系唯一性。 以下几类常见情形也需特别注意: 1、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后,若社保与个税未按不低于当年度社平工资标准缴纳,则该时段不计入有效累计年限; 2、2016年前生育二胎的申请人,需提供《二胎准生证》或《再生育审批表》,并由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合规证明,材料不得虚构; 3、在国有企业工作的非技术类岗位人员,即使社保达3倍基数满5年,也不符合“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”通道的适用条件; 4、农村户籍人员申请居转户前,需先将户籍从农村迁至本人或配偶名下的城镇地址,完成“农转非”手续后,方可办理迁入上海。 居转户看似只需满足“7年居住证7年社保中级职称(或120积分)”,实则对社保连续性、个税匹配度、劳动关系唯一性、职称真实性及单位资质均有严格审查。很多人以为年限够了就能申请,却忽略了基数是否达标、是否存在补缴、个税是否异常等细节。凡图人才咨询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条件是否构成完整的政策适配链,帮助识别因社保断缴、个税不符、多重劳动关系或职称聘任不实导致的退回风险,避免多年积累因细节疏漏而功亏一篑。 如果你已持有上海居住证近7年,凡图咨询可提供免费初步筛查,帮你判断是否满足居转户的社保与职称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