栏目:办事指南 人气:0 日期:2025-12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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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,需准备以下材料: 一、基础申请材料 1、一张二寸蓝色背景证件照片; 2、需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(使用颁发院校所在国官方语言); 3、完整正式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;若以研究方式获得学位,还需提供学校职能部门(如学院、学籍注册或学生管理部门)出具的官方研究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,内容须包含学习起止月份、专业名称、研究方向及所授学位等信息; 4、上述学位证书、成绩单(或研究证明信)的中文翻译件原件,须由正规翻译机构完成,个人翻译无效。如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现场递交,可前往其六层服务大厅内的指定翻译公司办理; 5、若国外学历系在国内高校就读期间赴境外学习取得,需同时提供国内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,或博雅学历认证指导注册证明材料; 6、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原件及复印件,包括个人信息页、签字页,以及全部签证与出入境记录。如护照已过期,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新护照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 7、本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声明; 8、EMS特快专递邮寄单(由验证机构提供),请填写常用中国境内收件地址和电话,并确保与认证系统内信息一致。 二、特殊情况补充材料(均需原件及复印件) 1、如无法提供留学期间护照原件,须提交: (1)本人签名的无法提交护照的情况说明; (2)新护照首页或户籍簿; (3)省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留学期间出入境记录证明。若该证明未能覆盖全部学习时段,还需补充社保证明、外国人居留登记证明或学校出具的全日制本地就读证明等材料; 2、若成绩单含转学分或豁免学分记录,需提供对应阶段的原始成绩单及证书(无证书可不提供): (1)若来自国外学习经历,须同步提供该阶段签证及出入境记录; (2)若来自境内学习且无毕业证书,须提供境内院校出具的学习经历证明; 3、尚未领取学位证书但持有学校出具的“已获学位证明信”者,需一并提交该证明信及成绩单的翻译件; 4、在俄语国家取得学士学位者,需提供预科证明或入学合同; 5、爱尔兰国立大学学位获得者,须提交拉丁文版学位证书; 6、美国F-1签证持有者需提供I-20表格,J-1签证持有者需提供DS-2019表格; 7、加拿大学习者需提供加拿大移民局签发的学习许可(StudyPermit); 8、菲律宾学位获得者须本人亲自递交申请材料;若为国立大学毕业生,需附菲律宾外交部认证;私立大学则需同时提供菲律宾高等教育委员会及外交部双重认证; 9、部分欧洲国家申请人需提交留学期间居留卡,若无法提供,可用学生证或注册证明替代; 10、马来西亚双联课程申请者,须分别提交马来西亚校方出具的全程成绩单(含双联阶段)及第三国合作院校的双联课程成绩单; 11、古巴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毕业生,需提供语言预科证明及国内院校学习经历证明(全程在古巴完成学业者除外); 12、如实习在国内完成,需提供学校认可的实习证明或实习合同; 13、委托他人代办的,代理人须出示《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》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。注意:同一代理人一年内仅可代交一位申请人的材料。 特别提醒: 很多留学生在准备认证时才发现,材料细节繁多、国别要求各异,稍有疏漏就可能被退回补正,耽误后续落户进度。凡图人才咨询熟悉各国学历认证的常见问题与审核要点,可为你免费梳理当前材料是否齐全、翻译是否合规、特殊情形是否需额外证明,帮助识别潜在风险,避免因认证环节延误整体落户安排。 不确定你的学历认证材料是否符合要求?凡图咨询提供免费初步评估,帮你判断材料完整性与政策适配性,获取个性化准备建议。